菲律宾众议院通过线上博彩征税法案
当地2月,菲律宾众议院三读通过第5777号议案,即针对菲离岸博彩运营商(POGO)及其从业人员的新征税措施。
众议院以198票赞成,13票反对,2票弃权通过第5777号议案,该措施将对菲律宾1997年国家厘务法的第25节(对非居民外籍人士征税)丶第27节(国内企业所得税税率)和第108节(销售服务和使用或租赁物业的增值税)进行修正。
该法案旨在对海外博彩运营商所雇用的非菲籍人士(包括中国公民)征收相当于薪金、工资、年金、报酬、酬金和其他报酬的25%所得税,个税起征点暂定为60万披索年薪。此外,该法案还提议在国家厘务法中增加125-A条款,以定义菲离岸博彩运营商,即可以是设在菲律宾的运营商,也可以是设在海外的运营商,以澄清其纳税义务。
与此同时,获得认可或认证的菲离岸博彩运营商的服务提供商将无需缴纳博彩税或零增值税,但需要缴纳所得税以及其他适用的地方和国家税。这些服务提供商提供的服务可能包括客户和技术关系以及支持信息技术、游戏软件、数据提供、支付解决方案以及直播工作室和串流媒体服务。
当局还将对所有离岸博彩运营商征收相当于博彩业务总收入或其他类似相关活动收入的5%消费税,而菲娱乐博彩公司(Pagcor)经济特区仍可能向离岸博彩公司征收监管费,但费用不得超过总收入的2%,或者预先确定最低保证费用,以较高者为准。
反对此法案的众议院少数党领袖帕杜诺(Joseph Stephen Paduano)表示,菲离岸博彩运营商本已经向菲娱乐博彩公司(Pagcor)支付5%的特许经营税,这将代替任何的其他地方和国家税务。此外,各个经济特区也在其章程中规定税收条款,并且“应该排除在该法案的适用范围之外”。